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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2007年下半年全国卷烟集中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文件

国烟办综〔2007〕191号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2007年下半年

全国卷烟集中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

    2007年下半年全国卷烟集中交易定于2007年6月4日至6月10日举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交易原则

    1.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认真落实“放开衔接、适度引导、定向整合、促进发展”的方针。

    2.本次集中交易仍继续本着“稍紧平衡”的原则,在执行国家局确定的调入、调出计划的前提下进行卷烟交易。

    3.本次交易仍采取商业企业挂单,工业企业确认订单的方式进行。各商业企业务必要在科学预测的前提下,按照市场真实需求,制作协议订单。

    二、认真做好卷烟需求预测,确保卷烟交易建立在可靠的市场基础之上

    卷烟需求预测工作是工商衔接和卷烟交易的基础和前提,为行业资源合理配置、工业企业定向整合提供了重要的市场依据。2007年上半年国家局已经举行了两次全国范围内的卷烟需求预测上报并以上报数据为参考,下达了工业企业定向整合计划。各级商业企业要高度重视卷烟需求预测工作,以市场真实需求为基础,促进中国卷烟大市场、大品牌的形成。各级商业公司要及时、准确、客观地做好卷烟需求预测上报。

    三、工商企业要根据市场真实需求进行充分衔接

    1.各工商企业务必以卷烟需求预测为基础,进行充分的货源衔接。

    2.严格按照下半年全国卷烟调入、调出计划进行衔接。

    3.2007年下半年将继续下达低档烟专项调入、调出计划,确保低档烟产销计划的完成。

    四、慎重签订半年协议,加强卷烟交易严肃性

    经国家局研究确定,上半年交易协议有效期截至7月15日,到时未使用的计划作废,不得转入7月15日以后使用。下半年交易协议一旦签订就得严格执行,如市场变化可以解除合同,如需增加调入总公司将通过补货予以解决。对协议内品牌规格调整,国家局也将严格限制。因此,各工商企业必须按照市场的真实需求和企业实际供应能力慎重签订半年协议。

    五、做好计划分解工作

    请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及时将调入、调出计划分解到所属工商企业并于6月2日前登陆中国卷烟销售公司网站上报计划分解情况。网站地址:www.ccsmc.tobacco.gov.cn或登陆国家局网站主页点击卷烟销售网。如有问题请与中国卷烟销售公司交易管理部联系(联系人:宋冰,电话:010—63605775;张元,电话:010—63606056;林洪武,010-63605059;唐文琦,电话:010—63606057)。

    六、各工商企业卷烟交易基础信息如有变化,请提前与中烟电子商务公司交易部联系(电话:010—63605763;传真:63605787)。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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